本文作者:访客

九派新闻“悟空去世”报道,为何会出现偏差?

访客 2025-05-10 10:07:49 43496
九派新闻“悟空去世”报道,为何会出现偏差?摘要: 赵硕发现悟空死后。来自“赵硕西行漫记”B站视频一只叫“悟空”的小猫去世了。这件事儿,在互联网上掀起了滔天大浪。一家报道该事件的媒体——九派新闻,也卷入其中,媒体...

九派新闻“悟空去世”报道,为何会出现偏差?

赵硕发现悟空死后。来自“赵硕西行漫记”B站视频

一只叫“悟空”的小猫去世了。这件事儿,在互联网上掀起了滔天大浪。

一家报道该事件的媒体——九派新闻,也卷入其中,媒体与记者被质疑报道失实、造谣。不少“悟空”的粉丝涌入九派新闻评论区,记者被骂,甚至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但九派新闻暂未公开回应此事。

作为一个家中养着两只猫的记者,我想谈谈九派新闻的报道为何会出现偏差。

其实,妻子很早就跟我分享过一个骑行博主捡到猫咪的故事,后来又听说那只小猫突然去世了。她伤心了很久,看到小猫被博主安葬在阿勒泰的视频,她哭了。

最近,我们一直在关注“悟空之死”,看到网络上有许多悟空死因的推断,也迫切想知道一个答案。我无法去到现场,寻找悟空之死的真相,但仍希望从业务探讨的角度来谈谈媒体在这件事中存在的问题。

•我家的两只小猫。豫广/摄

先说结论:

我认为,九派新闻及其记者无造假的主观故意,但该媒体记者在新闻采写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受访者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传递与理解的偏差,而编辑及三审三校环节也未意识到报道潜藏的问题,最终造成情况反转后的新闻失实。

详细分析附后。欢迎争论与批评,但拒绝人身攻击与网络暴力。

先看此事前后经过:

2025年4月16日凌晨,骑行博主“赵硕西行漫记”在其个人账号发布视频称:“今天(4月15日——笔者注)下午的时候悟空出车祸永久的长眠了。”

4月16日,#网红小猫悟空车祸去世#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该话题内报道截取博主赵硕的视频片段,无自采内容。

4月16日下午,九派新闻发布了“警方回应小猫悟空车祸去世”的报道。记者采访到若羌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同时引述赵硕视频内容。多家媒体转载该报道。

4月16日晚上,红星新闻也发布了相关报道,记者采访到若羌县警方、若羌县一名知情人士,同时也引述赵硕发布的视频内容。

两篇报道指出同一情况——4月15日下午,小猫“悟空”在若羌县遭遇车祸去世。

我想,最初看到报道的人,并不会对这两篇报道提出任何质疑,都以为小猫因车祸去世,赵硕本人当时也未公开披露小猫遗体与案发现场的细节。

直到半个多月后,情况出现反转。

5月4日,博主赵硕发布视频,纠正此前“车祸论”,称悟空遗体无明显外伤、无骨折、口鼻流血、爪子磨损等,且牵引绳被解开、定位器异常中断,有宠物医生怀疑“悟空”是中毒而亡。

在该视频中,赵硕还称,九派新闻及其记者“明目张胆地造谣,新闻作假,难以想象”。赵硕质疑,自己都没弄清楚“悟空死因”,九派新闻却采信警方说法,“有鼻子有眼”地讲述了车祸情况。

那么,为何九派新闻会发表这样一篇报道?

• 九派新闻“悟空去世”报道 网络截图

[1]记者如何采访到提供“失实内容”的警方?

对新闻报道而言,通常,警方会被认为是“权威信源”。

在九派新闻的报道中,记者所采信源是——“若羌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从报道来看,该民警已了解到悟空去世一事,并且当地警方与赵硕有过联系。

与此同时,当天红星新闻的报道中提到,红星新闻记者也采访到了警方。

通常,此类突发事件中,记者完全没必要,也不敢编造一位警方的受访者。这是极其危险,可能给自己的职业生涯与所在媒体带来巨大麻烦。

综合两家媒体采访到的信息,以及后续赵硕公布的信息,也可以判断,九派新闻记者采访到了警方作为信源,至于该信源的具体身份,不得而知。

经验判断:可能是警方接线员,可能是了解情况的警察,也可能是公安局宣传部门人士。

然而,赵硕在5月4日发布的视频中称:他曾于28日,前往当地派出所向警方了解情况,但警方表示,他们不清楚事故具体细节,“而且就算他们知道一些细节,就从我这里知道一些细节,也不可能将这个透露给记者啊”。

赵硕提到的情况,正是许多记者采访常会面临的难题。

在突发事件中,记者常向警方了解事件细节,尤其是命案。一般流程是,找到当地警方的公开电话,以媒体记者身份询问情况。只是很多时候,警方并不会直接将事件细节告知记者。

对方要么说“请以官方通报为准”,要么说“请联系宣传部门”,少数情况下会简单告知记者相关情况。

所以,一些时候,记者为尽可能获取增量信息,采访时不直接表明记者身份,而是以关心某事的普通市民,甚至利益相关者等身份致电官方,询问情况。我也曾这么干过。

但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不易获得事件的详细情况。

所以,并不是警方“不可能将这个透露给记者”,而是警方其实已经接触了记者,但因为记者在电话中并未直接表明自己是记者。

因此,从采写经验推测,九派新闻记者可能会隐匿记者身份的方式进行的采访,比如以关心“悟空”的网友、赵硕粉丝、“悟空”粉丝等,向警方咨询了事故相关情况。

[2]九派新闻记者为何会获得车祸细节?

4月15日,悟空是在国道上,被赵硕找到的。找到后赵硕还说,“世事无常啊。”

4月16日凌晨,赵硕发布的视频中,关键信息只有18个字——“今天(4月15日——笔者注)下午的时候悟空出车祸永久的长眠了。”

遗体出现的地点,让赵硕出现了误判。而这种误判,导致其发布最初的视频、与警方沟通时,都称“悟空出车祸”。当时,赵硕尚未对“悟空”的死因产生质疑。

但问题在于,九派新闻为何会从警方那里,得知悟空车祸去世的具体细节?

其实不只是九派新闻获得了该细节,红星新闻也略知一二。在红星新闻的报道里,若羌县一名知情人士介绍,“他(赵朔)是昨天(15日)从若羌离开向东走了80里左右,他的猫在那里出了车祸”。

并提到:“发布求助信息后,公安部门发现后主动联系”。红星新闻报道中的信源警方也提到,“16日凌晨警方已与赵朔本人取得联系。”

•红星新闻相关报道内容 网络截图

这都说明,在悟空去世后,若羌县警方与赵硕联系过。而警方在沟通中,从赵硕处了解到悟空去世的基本情况。

在5月4日赵硕发布的视频里,有一段内容是4月15日晚9点52分录制的。

赵硕检查悟空身体发现,它没有明显的皮外伤、眼睛、鼻子嘴巴都没有出血,但四个爪子磨损非常严重,尤其是左后爪,且牵引绳上的扣子是解开的。

“我初步估计,他应该是在这游客中心附近,钻到停车场的某个车底下去了,然后车辆发动,将它带到那边路上。它在中途某个地方,它掉下来了,也有可能是怎么挣扎……”赵硕在视频中说。

这段内容,与九派新闻报道中警方提到的“车祸细节”描述基本一致。

但不一致的地方在于,此处赵硕使用的是“初步估计”“应该是”“有可能”等词汇,而在报道里,九派新闻将所有信息,描述为一种事实,将赵硕“初步估计”的内容,当做事实在写。

这是报道出现偏差最关键的地方。

我判断,警方在与赵硕沟通时,从赵硕处得知的情况,应该与赵硕在视频中讲述的内容差不多。

但为何记者在转述警方提供的信息时,会出现偏差呢?有两种可能性。

其一,警方将情况转述给记者时,将“初步估计”内容描述为确凿事实;其二,记者从警方处获得信息后,认为作为“权威信源”的警方的描述,可以判定为客观事实。于是,在刊发的报道中,记者将原本赵硕“初步估计”的内容,描述为“确凿事实”。

另一方面,九派新闻的报道中还提到,“他对本事没有异议,已经谅解了车主”。这也被赵硕认为是捏造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红星新闻的报道中,记者采访到的知情人士称:“公安部门发现后主动联系,他说没有什么诉求。”

我推测,九派新闻的记者从警方那里,也得到了类似的信息,但警方或记者在理解这些信息时,误以为就是“谅解了车主”。

我们在日常的采访中,经常会发现,信息在层层传递过程中出现转述偏差的情况,会存在记者将受访者推测、分析的话,当作客观事实。但新闻报道讲究的严谨,有时一词之差,便有天壤之别。

[3]记者如何采写,才是规范的?

尽管通常情况下,警方可视为权威信源,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如此,比如在“悟空”去世事件中。

在当下,警方很难像调查一个人的死因那样,去调查一只猫的死因。

事实情况也是,警方在短时间内,并未前往案发现场独立调查悟空去世原因,只是询问了赵硕相关情况。但记者很可能并未询问警方,信息从何而来。

假如记者询问过,记者就会明白,所有信息都只有一个出处,那就是——赵硕。

他才是那个记者应该去采访的人——核心信源。

相比于权威信源,新闻报道更注重的是“核心信源”,权威是相对的,但核心信源一定是最接近真相的人。假设悟空因车祸而死,那么核心信源包括:博主赵硕、车祸目击者、车主或凶手、监控。

只有从这些信源处,记者才能够获的一手信息。而警方只有在介入某案件后,通过独立的调查详细了解过案情,才能够成为“核心信源”。

•赵硕分析悟空死亡疑点。 来自“赵硕西行漫记”B站视频

所以,九派新闻的记者只是采访了一个信息的中间商而已。这无可厚非,重要的是,记者应当对赵硕等核心信源进行补充采访,以交叉印证警方所述是否准确、是否属实。

这样才能够减少报道出现偏差的情况。因为有时,我们很难确定,受访者提供的信息是否是事实,所以需要通过多方采访与交叉印证去核实,去平衡,去提供尽可能理性客观的报道。

所以我们业内经常讲,就算你妈这么说,你也要三思。

如此来看,九派新闻的报道存在的另一问题是,记者单方面采信警方,未进行交叉印证。另外,此稿件顺利发布,也意味着编辑及三审三校环节通过审核,他们对报道故事也负担一定责任。

当然,记者也可能通过博主赵硕的自媒体留言采访赵硕,也许未获得回复。不得而知。记者可能认为,赵硕已公开发布视频,可以直接采信。但更好地操作是,直接采访赵硕本人,即便未采访到,也应当予以说明,“xx并未回应记者的采访”。

这篇报道的采写中还存在另外一个业务操作上的瑕疵。

前述推测中,我认为记者很可能使用了“隐匿记者身份”的方式进行信息获取。在此类事件中,记者最好以记者的身份致电警方,或进行两次采访,一次隐匿身份,一次使用记者身份。

为何一定要是用记者身份?

一般来讲,当某部门工作人员得知对方是记者时,他会更加严谨、严肃地回答问题,对信息的表达会更加准确,甚至是深思熟虑之后再回答,不知道的不会进行猜测式、推断式的回答,有时还会对某些信息进行强调,以避免误解。但以普通人身份致电时,接线员的回答相对来说,会更随意、更简单,可能会草草应付几句。

所以,我认为,记者与警方,都不存在胡编乱造的动机,也没必要在舆论场中混淆视听,但相关的新闻媒体与记者,需要反思在业务操作中的不规范问题。

类似的报道事故,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在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度日益下降的当下,我想每一个记者都有责任认真对待受访者说的每一句话,和写进报道里的每一行字。

如今,网络上已无法查询到九派新闻针对悟空之死的原报道。但许多人都在等待九派新闻的回应。公开致歉,在如今的新闻界并不多见,许多媒体出现报道事故后总沉默不语,这其实会伤害整个新闻界在公众中的形象(虽然已没什么形象可言了)。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读《南方周末》报纸时,总会在报版某个角落看到致歉读者的内容,也许是一个错别字,也许是写错了受访者的职务,也许是某句话出现事实性差错,但他们都会在报纸上公开登出来,承认错误。

出现问题并不丢人,丢人的是我们无法坦诚地面对自己的问题。承认错误需要勇气,但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份本就该有的对读者、对社会、对事实真相的责任。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ddwi.cn/ddwi/10503.html发布于 2025-05-10 10:07:49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爱美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