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炸野生鱼“尝鲜”,这两人被警察带走了

在天然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进行捕捞,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近日,重庆黔江区两名男子因为贪吃野生鱼,抱着侥幸心理在乌江二级支流中井河炸鱼,被民警人赃并获。
自动播放近日,有群众向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举报称,乌江二级支流中井河边有人炸鱼,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因为案发水域位置偏僻,民警决定兵分多路沿着河道两岸搜索,很快便发现了一名嫌疑人罗某。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黄溪派出所副教导员 邓恒:当时罗某才炸完鱼,还没来得及打捞渔获物,在河面上还漂浮着被炸死的野生鱼,我们立即亮明身份制止,迅速控制了罗某,经过突击审讯,罗某又供述了另外一名嫌疑人田某某。
据罗某交代,当天自己在中井河附近闲逛时,碰到另一名嫌疑人田某某,二人发现河道内有野生鱼,便想弄几条“尝鲜”,于是一拍即合,使用从他人处购买的自制爆竹,前往中井河炸鱼,造成大量野生鱼类死亡。随后,民警将嫌疑人田某某传唤到案,并收缴了还未使用完的烟花爆竹。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黄溪派出所副教导员 邓恒:经过鉴定,他们使用的自制爆竹,威力远超过普通鞭炮,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对水生生物进行无差别伤害,尤其是幼鱼和鱼苗,只要被波及,几乎无法生还。当前正值鱼类产卵繁殖期,两名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的行为涉嫌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和田某某二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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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ddwi.cn/ddwi/11044.html发布于 2025-05-14 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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