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办: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省级政府审核批准本地区项目清单。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四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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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ddwi.cn/ddwi/3632.html发布于 2024-12-25 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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