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筑牢安全屏障 权威平台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公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使用范围、方式、场景及原则,明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职责任务和法律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基于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的认证服务需求大幅增加。然而,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互联网平台难以找到权威可靠的公民身份认证方式,个人身份信息被非法采集,以及数字经济缺乏可信数字身份支撑等。为此,多个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建设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体系推动落实可信数字身份战略,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可信数字身份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推进社会公众数字身份管理体系建设。为此,相关部门建设了国家网上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安全便捷证明个人身份的需求,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已在部分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交通出行等行业领域开展了试点应用。为进一步规范这一服务,《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推行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均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根据这些法律,为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六部门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申领方式;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效力、应用场景;强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并对未成年人申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作出特殊规定。
《管理办法》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在信息收集方面,规定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减少安全风险。同时,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信息。在信息提供方面,平台应当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不提供其他信息。此外,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管理办法》还严格依照《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平台需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有效保护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须进行安全评估。发生安全事件时,平台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涉及密码的,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反响热烈,各渠道收到意见建议1.7万余条,媒体和网民普遍认为此举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净化网络环境。针对《管理办法》条款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确保网号网证使用的自愿性、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用户享有同等网络服务的权利、加强对公共服务平台自身的监管、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等方面。相关部门对上述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组织专家研讨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尊重社会反馈的基础上,对《管理办法》做了多轮次修改完善。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为首要目标,以匿名化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身份登记,具有权威性、安全性、可信性、便捷性和公益性等特点。相比现有认证方式,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于法定身份证件信息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结合生物特征等多个因子认证,确保认证结果权威。此外,它还能有效避免相关方过度采集、留存个人身份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用户可使用智能手机调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核验身份,大大减少账号密码丢失、遗忘等问题,方便人民群众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一键授权便捷办理事项。此外,对于法律要求的强实名认证场景,依规免费向企业提供,降低身份认证成本。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和监测审计,及时修复安全风险和漏洞,能够有效保护数据安全。通过匿名化技术保护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平台还通过体系化的数据安全方案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建立完善的数据运维安全流程,严格数据访问控制和审批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定期开展实网攻防演练、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及时发现和修补安全漏洞,提升系统整体数据安全水平。